2024年,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从七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述法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参与全省示范创建活动,落实法治人才培养任务,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推进机构改革,优化科技体制和数据管理服务职责。夯实新质生产力法治保障,完善绿色生产政策体系。增强营商环境法治效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推动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优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深化执法协作和“一网通办”服务场景。
三、统筹规范行政决策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落实目录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评估论证制度,细化报备要求,实现实质审查全覆盖。
四、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综合执法机制。推进涉企行政合规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管方式,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五、改革和创新政府治理方式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对制度。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优化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机制。
六、推进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形成法治政府监督合力,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发挥法治督察推动作用,优化督察形式,强化纪法衔接,开展专项督察。
七、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发展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推进智慧法治实践,推动政法部门业务协同,推广公证平台应用,提升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各区镇、街道需协同落实上述任务,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