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吴广明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6111001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广明
公 告
韩正兴因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08654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正兴
公 告
因张明球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妙字第00010160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球
公 告
陈杰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0660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杰
公 告
乐余镇永乐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第2090361、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第2090304、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第209031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余镇永乐村民委员会
公 告
严卫祥、丁明芬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09)042682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卫祥、丁明芬
公 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张房他证杨字第0000109840号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公 告
曹根娣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56483/82564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根娣
公 告
编号:乐余25-170
因沈红华批准许可个人建造住宅使原产权灭失,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建房第0068433号 | 沈玉林 | 房屋所有权 | 乐余镇永利村5组 | ||
2 | 张集用(1999)字第57130051 | 沈玉林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乐余镇永利村5组21号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