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企业从中国进口原材料,通过利用中韩自贸协定享受进口关税减免待遇,最终产品再出口中国,同样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该企业通过进出口双向的关税优惠政策,不但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也提高了其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
这家韩国公司制作化妆棉所需的原材料橡胶(HS:4002.11)的普通税率为8%,在协定生效的当年(2015年)已立减为零;纤纺品(HS:5515.19)的普通税率为10%,自协定生效起第五年(2019年)降为零。两种原材料的进口税率均为零,而如果是从非缔约国进口则需支付8%和10%的关税,很显然,从缔约国进口原材料降低了关税、节约了进口成本,这是该公司从中国进口原材料所获得的首份关税优惠红利。
(二)出口产品关税减免
我们再看一下成品化妆棉出口到目的国中国的关税减让情况:该产品的基准税率为18%,降税分类为“10”,即,从2015年中韩自贸协定生效首年起10年内等比消减至第10年1月1日起(2024)降为零。2020年关税为7.2%,与非中韩FTA关税相比下降了60%,降税幅度很大,这是该公司产品出口中国所获得的又一次关税优惠红利。
(三)满足中韩原产地标准
产品在关税减让清单内还不够,还必须满足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我们看一下该产品满足中韩原产地规则所适用的规定是“CTH或RVC40%”,即,税则号前四位(品目改变)改变或者区域价值成分为40%。这是一个选择标准,二选一更容易满足原产地规则。该产品进口的原材料橡胶和纤纺品的税则编码分别是4002.11和5515.19,也就是第40章和第55章,而成品化妆棉9616.20则是第96章,税则号前四位已经发生了改变,完全符合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无需企业为满足原产地规则而投入额外的成本。
该企业选择从中国进口原材料,首先是看中关税减让的幅度比从非缔约国进口关税的减让幅度要大;其次是出口产品的降税幅度较大;再者是产品容易满足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标准,这些条件是该公司决定从中国进口原材料并将产品出口至中国的主要考量。
三、案例启示
这个案例从一个侧面显示了该企业灵活运用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在进出口贸易中合理布局市场的战略眼光,也对如何运用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节省生产和管理成本,把利益做到最大化给出了最佳模式。做类似进出口贸易的韩国本土企业、包括在韩国投资建厂的中资企业、中国本地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可借鉴这种模式。
(一)优选原材料来源地。原材料的关税减让促使企业对进口来源地有了新的选择,那就是从非缔约国进口原材料转变成从缔约国进口原材料,进而享受进口关税优惠。
(二)出口首选缔约国。关税的进一步减让使企业对出口市场也有了新的选择,那就是从出口产品到非缔约国转变为出口到缔约国,进而享受出口产品在进口国海关的关税优惠。
(三)选择更容易满足的原产地规则。企业还需综合考虑满足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的难易程度以及为满足原产地规则所付出的成本高低。如果本国签署有多个自贸协定,有的缔约国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自贸协定中有交叉的,企业更应全盘考虑。
(四)时刻关注国家自贸协定的进程。关税减让幅度与减让的时间以及原产地规则都将对出口产品和原料来源选用产生极大影响,因此,企业时刻关注国家自贸协定签署和升级情况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进出口策略,了解并活用规则才能保持市场的主动权。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FTA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