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张家港市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鳊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鲜集多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鳊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实际经营者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大江水产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3.6公斤,销售3.6公斤,货值92.1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问题。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1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凉拌海蜇丝(自制)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城西就这个鱼馆经营的凉拌海蜇丝(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加工该批不合格产品0.7公斤,销售0.7公斤,货值87.5元,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冯李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实际经营者为曹强,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5公斤,销售3.2公斤,损耗11.8公斤,货值10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黄岩蜜桔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青草巷桂桂水果批发部经营的黄岩蜜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7.5公斤,销售3.45公斤,封存14.05公斤,货值10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2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凉拌猪皮冻(自制)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金港小媳妇餐厅经营的凉拌猪皮冻(自制),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原料1.5公斤,均已制作成菜品销售,货值78元,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3.56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六、3A级老树龙眼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佰甜溢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3A级老树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1公斤,销售11公斤,货值347.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七、砀山梨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金港镇冯英文水果店经营的砀山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73.5公斤,销售14公斤,剩余159.5公斤退回供货商,销售部分货值84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鉴于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