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5〕张行复第44号
申 请 人:王某
被申请人:张家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公园路11号
主要负责人:李耀峰,该所所长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网络平台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十大博彩公司_澳门线上博彩¥网络平台:2025年3月21日依法已予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